关于印发《吉林艺术学院关于成立减轻青年 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决定》的通知
2022-12-22 来源:科研产业处 浏览量:733
吉艺发〔2022〕56号
关于印发《吉林艺术学院关于成立减轻青年
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决定》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拓展科研领域“放管服”,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成立工作专班。经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将《吉林艺术学院关于成立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艺术学院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12月22日
吉林艺术学院关于成立减轻青年
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22〕214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教科〔2022〕9号)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拓展科研领域“放管服”,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成立工作专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班的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组织架构
组 长:苏 威
副组长:姚文学 邹 毅 张立松
成 员:科研产业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科建设办公室处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置在科研产业处,牵头负责专班文件的制定、落实及日常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科研产业处处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研究、决策、落实解决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采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解决现存问题,并推动减负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定期向省教育厅汇报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我院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 科研产业处依据文件要求,负责关于科研项目研究、科研经费资助、学术交流活动、科研助理聘用等制度的制定、修订,以及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各处室的沟通、协调、推进、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最终形成《吉林艺术学院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二) 人事处依据文件要求,负责优化有关青年科研人员的现有职称和考核评价机制等相关工作。
(三) 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依据文件要求,负责制定、优化关于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教学、教研项目、导师遴选等工作的相关要求。
(四) 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依据文件要求,负责持续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工作中关于经费使用、资产采购相关政策的优化。
(五) 教师发展中心依据文件要求,负责优化现有制度,加大支持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
三、专项工作的日程安排
专项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调研阶段:2022年12月12日—20日,部署、摸排学院情况,找准卡点堵点;
(二)制度修订阶段:2022年12月20日—30日,完成措施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向吉林省教育厅报送《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措施办法制修订情况汇总表》;
(三)政策实施阶段:2023年1月—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实施,减负行动全面落地见效;
(四)总结汇报阶段:2023年6月—7月20日前,完成《吉林艺术学院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撰写和上报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实行周例会制度,每周五统计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
附件: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措施办法制修订情况汇总表
吉林艺术学院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