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
2022-05-02 来源:科研产业处 浏览量:1289
吉林艺术学院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试行)
为推动学院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学院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