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Notic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的通知

2017-03-29 来源:科研产业处 浏览量:1180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设立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由省教育厅高校思政处配合厅科研产业处负责组织实施。现将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一类课题,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年限为1-2年。二类课题,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课题、辅导员(班主任)专项课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项课题,研究年限均为1年。

根据课题申报情况,从一类课题和二类课题中遴选少量课题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3万元,其他一般课题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

二、申报资格

1.申报对象是: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

2.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鼓励和支持高校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一线工作者参加项目申报。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该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以及申报2018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研究项目者,不得以同名重复申报该项目。

6.作为申请者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7.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8.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

三、项目课题要求和选题范围

根据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需要,省教育厅拟定了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科研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申报选题在指南中选择的,实行原题申报。同时,也可根据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需要,依托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自拟课题要立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力求实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经审核确定属于思想政治工作之外的课题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科研专项,要纳入学校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课题项目初步审核,主要确认申报者资格和所选研究课题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工作,主要审核申报材料填写是否规范、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报送意见。缺少相关部门审核意见者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类课题不限申报数量,无申报费。项目申报结束后,不得随意变更申报项目类别及结项形式。

3.请项目申请人于2017年4月21日前,登陆网上填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评审盲审表》,连同《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汇总表(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并请网上下载填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74月24-26日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其中,申报书、盲审表、汇总表、申报流程使用手册请按照《关于申报2018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2017〕9号)格式及要求执行。

附件:2018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指南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9日

(联系人:厅科研产业处尹航,电话0431-88905368;厅思政处吕万和,电话0431-88904033,乔东升,电话0431-889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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