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吉林省高校科技与社科“十三五”科研规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7-01-10 来源:科研产业处 浏览量:1188
各高等学校:
2017 年吉林省高校科技与社科“十三五”科研规划项目在学校初审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专家网上盲审、现场答辩评审,以及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审核复议,经研究获得批准立项,所需项目经费将由省财政厅按照部门预算拨付至各有关学校。现将批准立项的项目名单发给你们。承担项目的高校要按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 2017 年省教育厅“十三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2016]4 号)要求,认真组织具体实施,并保证专款专用。吉林省高校科技与社科科研规划项目,在高校评职中按省级科研项目认定。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吉教科字[2015]5 号)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签订日期统一为2017 年 1 月 10 日),对《项目合同书》中的项目成果形式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与《项目申报书》的一致性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省教育厅在签订合同预审时将进行核对。同时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抓好项目中期检查、经费支出审计、结题验收、成果登记及转化工作。联系人: 闻博 0431-88905368 尹航 0431-82741626
吉林省教育厅
2017 年 1 月 10 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 年 1 月 10 日印发